台灣人向來有到廟裡求錢母的習慣,向虎爺求錢水就是其中一種方式。但求來的錢母也要運用得當,不然就只是單純的銅板與鈔票。但大部分信徒求到錢母後並不會花用,而是放在聚寶盆或皮夾內,但錢母過了一整年沒花用,就必須以妥善方式處理,只須謹記兩個大原則。
一、以大還小
我們都知道求錢母、求錢水,以大換小是基本原則,若一年過去後有賺到錢,奉還錢母也是一樣的道理,當初跟神明求到五十元,奉還時就還一百元,往上加或是加到什麼數目就依個人當年度的收穫自行判斷。這個舉動除了感謝神明護佑,也代表自己還有餘力對社會有所貢獻。
二、湊成整數
如果當初求到的錢母是一塊、五塊這種硬幣,要購買生財工具自然不方便,所以大多數的人都會當作招財小物隨身攜帶。到年底時要奉還給神明,當然不可能只還一塊、五塊,所以最好的方式就是湊成整數,放在紅包袋內,在燒香向神明表達感謝之意後,再將紅包袋投入香油箱內即可。湊成整數的意義是圓滿,若今年打拼結果不盡人意,也帶有向神明祈求來年圓滿的意涵。
錢母是神明將福氣分給信眾,但不代表求到錢母就可以不用努力工作,想著錢會從天上掉下來這種事。而打拼了一整年有所收穫,也記得向神明表達感謝